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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为被告人操某犯职务侵占罪辩护 从轻处罚 发布时间:2019-01-22
案件简述:操某因某公司员工,利用职务的便利,伙同他人将某公司价值15万左右的货物运出公司变卖,后经某公司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,批捕操某,当事人家属委托曾丽双律师进行辩护。

辩护人:曾丽双律师

辩护过程:曾律师接受委托后,到看守所会见了操某,听取了操某对涉嫌犯罪的辩解。随后依法向检察院调阅了全案卷宗。经过深入研究,对操某进行从轻处罚的判决辩护思路。提交辩护词:被告人具有如下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:1、案发后,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是自首;2、初犯;3、认罪态度好且具有悔罪表现;4、违法所得少;5、在共同犯罪中,作用相对较小。综上,建议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

辩护结果:操某的辩护意见获得法院支持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赔偿某公司合理。损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