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XX与张XX民间借贷纠纷 成功胜诉
发布时间:2019-01-22
案件概述:
原告刘XX与被告张XX民间借贷纠纷,张XX向刘XX借款47559.4元,逾期后一直为还款,经刘XX多次催款,张XX始终未能偿还欠款。因此刘XX向法院提出诉讼。
二、张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刘XX律师代理服务费5000元。
律师的介入,保证了原告向法院提供了全面的证据,最终使得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原告刘XX与被告张XX民间借贷纠纷,张XX向刘XX借款47559.4元,逾期后一直为还款,经刘XX多次催款,张XX始终未能偿还欠款。因此刘XX向法院提出诉讼。
委托代理人:曾丽双律师
工作简介:委托代理人代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,.请求张XX偿还借款47559.4元,并支付约定还款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7.4%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,并支付律师代理费。
诉讼结果:法院经审理,判决如下:
一、张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刘XX借款本金47559.4元,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(自约定还款之日至还清借款日止按年利率17.4%计算)。二、张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刘XX律师代理服务费5000元。
律师的介入,保证了原告向法院提供了全面的证据,最终使得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