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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梁某、李某犯贩卖毒品刑事辩护 成功从轻判决 发布时间:2019-01-23

案情简述:

当事人梁某及李某在某小区套房内向吸毒人员XX提供毒品,以500元/克的价格进行销售,在其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查获。当即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关押在某看守所。为使梁某及时得到法律帮助,其家属委托曾律师进行该案件的辩护。


辩护律师:曾丽双律师


辩护过程: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,辩护人立刻前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,向当事人本人了解案件情况,后期再详细阅卷,对其中的证据(毒品的量)上进行强有力的辩护,得到有关单位的认可。


辩护结果:被告人梁某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,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拘役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。
成功达到从轻判决的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