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导航
×

搜索页面
×

以下是您输入的搜索关键词“”的搜索结果
姚X凡与姚X瑱民间借贷纠纷 成功胜诉 发布时间:2019-09-17

案件简诉:被告X瑱2012年3月2日向原告姚X凡借款25万元,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月利率2.5%,被告亲手签署《借条》一份交原告收执,现原告向其催讨,被告无由拒不还款。

原告诉讼代理人:曾丽双律师

诉讼过程:曾丽双律师接到原告姚X凡的委托后,详细了解案情,做好相关笔录,并向法院提供证据,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25万元,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%计算的利息。

诉讼结果:法院认为:原告与被告达成的民间借贷合同,形式上意思表示真实,主要内容未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,可认定有效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九十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二百零六条、第二百零七条、第二百一十一条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》第四十一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四条,判决如下:被告姚X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姚X凡借款25万元,并支付自2016年9月27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%计算的利息。